文人邱志杰
 

《照明杂志》

拜访邱志杰的日子是一个雨天,我们来到他那位于费家村的工作室。工作室不大,墙壁上到处挂着艺术家完成的作品,有摄影,也有书法和绘画。作品的种类很丰富,但每件作品都透着一种思考,一种文人气质。古人云:“字如其人”,邱志杰给人的感觉就带有强烈的文人气质:短短的头发,略显清瘦面庞配以圆形眼镜,,身着一件月白色中式上衣,举手投足间自信和洒脱自然的流露出来。

不同于很多艺术家,邱志杰很健谈,思路清晰而不失风趣,于是很快我们聊起了他近些年最重要的作品——“光书法”,以及他对“光艺术”的诸多理解。

照明设计:能谈谈您的“光书法”作品吗,您为什么要创作这组作品?

邱:我的“光书法”包括两个部分:光和书法。当人们第一次看到“光书法”这一系列作品时,会不自觉地想到毕加索用光来画画。人们会问,这是不是一种重复?我不这么认为,我认为书法和绘画是不同的。画给人更多的是一种瞬间的印象,一种整体的效果。而书法的载体是文字,文字的认读性决定了书法必将具有一种时间性、过程性,更像电影的叙事;此外书法不同于绘画的“认读—意外—快感”三个过程也强化了这种时间性。而时间性正是摄影艺术的本源之一。

摄影艺术的另一本源是“光”。我认为所有的艺术表现都离不开光,没有光就没有形象,我们就什么也看不到。以前,光在艺术中往往用于衬托其他的“主体”,把主体打亮成为了光的职责。然而我想,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光本身作为表现的主体呢?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,“光书法”这组作品是对一种光和时间的探讨。

照明设计:我们注意到在您的“光书法”作品中往往都有一个特定的场所,那么文字和环境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呢?

邱: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古今中外都有“题词”的习惯。在中国,精彩的题词会被雕刻下来,成为摩崖石刻,供后人在欣赏自然风光的同时品评;当然也有很多大众的题词,如“到此一游”,“海誓山盟”一类的。在西方,题词就是涂鸦,是一种城市污染。用光来题词则没有污染的问题。

在“光书法”这系列作品中文字与环境是一种对话关系。它可以分为两者情况:其一是“触景生情”,在特定的场景心有所感,正如古人于名山大川题词一般;另一种情况是已经先有了文字,如“二十四节气”这组作品,那么我会根据文字的内容去找合适的场所。

照明设计:我们注意到您希望通过作品表现“时间”,那为什么您选用“光”这种元素来表现“时间”呢?

邱:本质上讲,摄影纪录的不是“瞬间”时刻,而是一个时间段。 1/60 秒对于很多人来讲是非常短暂的,但它毕竟是一个时间过程。而光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元素,借助光的运动和轨迹,时间的概念可以更容易的被人们所感知。

照明设计:您是艺术家,也是艺术评论家、策展人,您认为光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相通又不同之处在哪里?

邱:正如我前面提到的,广义的讲所有的造型艺术都可以称为“光艺术”,因为没有光就没有形象。从狭义的角度讲,从前“光”常常作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辅助工具,它和其他的艺术手法编制在一起;但随着技术的发展:人工光源的丰富,对光控制力的加强,光逐渐从后台走向了前台,独立出来成为了艺术的主体。

照明设计:能透露一下未来您未来的创作计划吗?

邱:当然可以。在我的艺术创作中,一直在探讨“消失”与“呈现”,“组织性”与“无意识”这些矛盾体的关系,以及“在时间中呈现”的现象。我的下一组作品我称之为“摄影剧场”,在这组作品中上面提到的思考还将得到贯彻。

照明设计:作为国际知名的艺术家,您对中国照明设计有什么寄语?

邱:这些年来国内的很多城市在实施“形象工程”、“亮彩工程”,但在照明设计的环保方面和科学性上很显然缺少研究;在家庭照明环境上也有一种“娱乐场所化”的误区。我认为这是不对的。作为艺术家,我认为应该提高高端项目的照明设计的水平,比如展陈的光环境设计。因为展陈的照明设计最能展现这个领域的品位和最高水平,也对整个行业有一种带动作用。